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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班级评估办法(试行)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8-06-10浏览次数:2494


 

为了进一步调动全院学生的学生积极性,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营造严谨治学,争先创优的优良氛围,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总则

  1. 班级评估旨在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实现班级工作与其他学生工作的有效互动,在全院学生中营造良好班风学风,全面推动我院班级建设。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长成才。

  2. 本办法的实施与学校各类评奖工作挂钩。我院以此为抓手,实现班级建设和评价工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重在定量考察。班级评估主要由学生班级自评、团学干部初评、领导小组审议等环节构成。

  3. 本条例所称班级是指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集体。

  4. 凡符合本条例第三条的学生班集体必须参加班集体评比。

第二章  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班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院班级评估工作,院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院党总支副书记和团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相关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担任成员。

  2. 团总支书记组织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相关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担任成员,负责班级评比的具体工作,对班级进行量化评分。

  3. 班级评估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实事求是,民主评议。

  4. 班级评估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评审、公示和奖励等各环节都要严格依照程序。全院各班级要认真对待,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评比结果降低一个档次。

第三章  测评指标

第九条  所有得失分必须是在评比的当期出现的。

第十条  班级评估的考察指标:整体素质(30分),班级学风(50分)、课外科技文化活动(20分)三部分组成,各部分据实打分,同一事不得重复加分。

第十一条  整体素质:

1.班级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比例高于80%(含80%)的,加4分;70%-80%的,加3分;60%-70%的,加2分;50%-60%的,加1分。订阅党刊比例70%及以上的,加3分;60%-70%的,加2分;50%-60%的,加1分。(院组织部查材料,听汇报)

2.班级定期开展党团组织建设、主题思想教育等活动(部分参照班团会评比结果)视开展成效,加5-15分(看材料,听汇报)。

3.班级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在经管院以至学校影响较大的酌情加1-3分。(由班级自主申报)

4.班级成员因先进事迹突出获院级以上表彰的(有经认定的事迹材料或书面证明),市级加10/人次;校级5/人次;院级2/人次。

5.根据班级是否按时按质完成学院交付的各项工作情况,给予加1-6分。(如:升旗、公共区清扫、参加学术讲座、院级运动会等)(查办公室记录和周报表,参考院级运动会组织及团体获奖情况。)

6. 该项总分最高的班级为30分,其余各班按比例得分。

第十二条  班级学风情况评估

1.班级平均绩点

考试及格率是指在一学年内,必修课程的最终记载成绩均在及格以上的学生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百分比。

平均绩点

得分

2.6以上

20

2.3-2.6

15

2.0-2.3

10

2.0以下

5

2.过级情况

英语四级过级率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通过率

得分

通过率

得分

通过率

得分

60%以上

20

70%以上

20

80%以上

20

50%-60%

15

60%-70%

15

70%-80%

15

40%-50%

10

50%-60%

10

60%-70%

10

20%-40%

5

30%-50%

5

40%-60%

5

20%以上

0

30%以下

0

40%以下

0

各班同学按其班级过英语六级情况、计算机二级情况的相关资格证书考取情况按如下标准加分。一年级:0.4/人次;二年级:0.3/人次;三年级:0.2/人次。

3.宿管方面

凡被学校有关部门或学院评为“免检寝室”“文明寝室及标兵”“学习先进寝室”“党员示范寝室”“读书标兵寝室”“科研模范寝室”等宿舍,其所在班级均按2/寝室的标准加分,混合寝室其所在的班级都可加分。

4.纪检方面

以各班一学期内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任务情况以及班级成员上报学院周报表的涉及旷课、旷会总人次按年级排名计分,由低到高排列,第一名10分,依名次递减为9.59,8.5……

5.公开发表论文方面:核心类每人每篇5分,一般期刊每人每篇1分。

6.该项按年级排名计分,总分最高的班级为50分,其余各班按比例得分。

7.在学籍清理中如出现警示、留级、退学的同学,该班在此项总分中每人次依次倒扣1分、2分、3分。

第十三条  第二课堂活动

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按年级排名计分,无基础分,参加活动获奖越多分数越高。

1.班级成员凡参加校、院级各种活动,获奖者按相应等级加分,同一项活动同一时间采取就高原则得分。

2.每个人累计加分最高分不得超过60分。

3.班级成员参加各类活动(注明:校园文化活动,社团活动,挑战杯等)获奖,按如下规定得分:

获奖及先进个人、集体加分表

特等奖

1等奖

2等奖

3等奖

4

5

6

7

8

全国

40

35

30

25

23

21

19

17

15

市级

30

25

20

15

12

10

8

6

4

区级

20

18

16

10

6

5

4

3

2

校级

15

10

8

6

5

4

3

2

1

院级

10

8

6

4

3

2

1

1

1

(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和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属于校级活动)

注:每个班将各班获奖同学分数累计相加,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得分为2019.5,19……

评选程序

第十四条 班级评估每学年评比一次。

第十五条 各班应在全面总结本班本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向院评估小组提交材料。

第十六条 院评估小组组织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相关各部部长、学生社团负责人依照本办法,对班级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量化打分,由学院班级评估领导小组审核评选材料,确认最后成绩。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十七条 班级成员在评比当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或其它原因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理或处分的分别在班级总分上按每人次依次扣2分、2.5分、3分、3.5分、4分、4.5分。

第十八条 被宿管中心通报的寝室每次在班级总分中扣0.5分。

第十九条 在班级评估中重点展示班级自主开展的各类特色活动,视开展成效,加1-5分。

第六章 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 班级评估将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排名,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学院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二十一条  班级评估中获奖的班级,择优推荐上报当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校级先进班集体或者其他集体荣誉称号。

第二十二条  在评定奖助学金工作中,分别从年级分配名额中直接抽一名一等奖、助学金增加到该年级最优的班集体。

第二十三条  一年一度的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中,向参评学年度获奖班集体倾斜。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财经学院班级评估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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