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江师范学院财经学院!  

经济管理实训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4-04-28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减少突发紧急安全事故对本实训中心师生员工的人身伤害及给国家财产带来损失,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安全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1、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书记  分管实训中心的副院长

成  员:实训中心主任  实验技术员  实训中心值班员  教学秘书  实训指导教师

2、职责分工

根据国家、行业及主管部门的法规和规定,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单位主管应为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指导教师和实验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本小组成员及本单位其他教师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根据本预案进行适当处置。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延误事故处置,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者,均按失职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纪律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纪律论处。

本单位全体人员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熟知本预案内容并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3、本预案启动条件

经管学院实训中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即刻启动。

二、火灾控制与人员疏散应急预案

1、应急流程

1)现场教师切断电源、安排人员向安全应急小组报告、组织人员撤离实验室、火灾可控时及时扑救。

2)应急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现场指挥、与学校有关部门协调沟通

张杰负责人员疏导撤离

蒲玉莲负责初期扑救

王玉琴负责打开所有通道门口

李娟负责打电话报警

3)配合学校安全管理处和公安消防部门火灾扑救

4)追查原因,追究责任

2、报警程序:

1)报告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向院长,经管实训中心,XX实验室发生火灾,请您马上赶赴现场”;

2)报告学校安全管理处

 “管理学院经管实训中心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

3)报告公安消防部门

    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110),报告 “长江师范学院经管院实训中心地方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李渡聚贤大道16号,长江师院”。接受对方询问,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办事处安委会及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3、组织实施:

1)要迅速组织班级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消防水带等。

4)安排人员到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和学校安全管理处有关人员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灾地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6)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扑救

4、注意事项:

1)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在生命和财产之间,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流程

解脱触电者、抢救触电者、报告

2、触电者解脱方法

1)切断电源。

2)若一时无法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

3)用绝缘工具切断带电导线。

4)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身体裸露部位。

5)尽量避免触电者解脱后摔倒受伤。

3、抢救触电者现场急救方法

现场解脱触电者后,在抢救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学校医务部门或者拨打120、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1)触电者神智清醒,让其就地休息。

2)触电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应仰卧,周围保持空气流通,注意保暖。

3)触电者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维持血液循环;若呼吸、心脏全停,则两种方法同时进行。

4、注意事项

1)现场抢救不能轻易中止抢救,要坚持到医务人员到场后接替抢救。

2)触电事故发生后,单位应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抢救现场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员应当引导医务人员快速进入事故现场。

3)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待医务人员将触电者带离现场赴医院救治,事故调查和排险抢修工作完毕,现场已无事故隐患时,方可解除。



财经学院官网

院长:72793121 党委副书记:72793130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电话:(023)72792305 邮箱:cjxy_2019@163.com
版权所有 长江师范学院财经学院